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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小公汽退出沈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04:30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后在公交车上踩踏座位、携带宠物等不文明乘车行为或驾驶员、乘务员的违规行为,乘客不仅可以监督也可到交通部门进行举报。2008年1月1日起将实施《沈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和《沈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公交线路重大调整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及对乘客的文明乘车行为也首次在规章中做出要求。

  在《沈阳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中公交司乘人员、调度员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乘客或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运行;在车辆行驶中使用手机、闲谈、吃东西等违规行为可进行相应处罚。对擅自停止运营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也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还规定乘客不得在车内躺卧、蹬踏座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携带

宠物乘车等经常见到的不文明乘车行为。“对乘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也是首次出现。更的多的还是需要大家靠自觉和互相监督来完成,逐渐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交通局公交处处长石坚表示,如果市民发现了这些违规行也可以举报。

  以后,

公共交通实行公司化经营都不能采取承包、挂靠、联营、个体等方式经营,2011年,沈阳市将不会再出现小公汽的身影。

  而《沈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出台弥补了沈阳市在农村公路管理的空白。主要对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养护计划,筹集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和养护资金;规定区、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是责任主体,区、县(市)、乡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养护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23920270

  (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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