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跨行通存通兑 高收费遭遇冷面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03: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19日起,广东省27家银行同时开通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广州多家银行当天已确认可接受办理业务,其他银行表示尽快跟进。然而,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亮相一个多星期,记者近日走访包括四大银行在内的在穗10家银行网点,办理新业务的市民寥寥。除建行、招行、浦发等部分银行外,其他银行并没在显眼处贴出新业务收费标准。才听说“跨行通存通兑”的被访市民普遍认为,相对以前就有的汇划业务和ATM跨行取款,新业务收费较贵,一般情况下不会优先考虑。有市场人士担心,如果市民和银行持续对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不“感冒”,可能会造成央行牵头搭建的相应系统资源未被充分利用,从而造成巨大浪费。 上周末,北京消费者组织质疑,银行在跨行通存通兑问题上形成价格同盟,统一实施高收费,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网民观点也一边倒地指银行收费太高。究竟是否实情,记者在银行网点进行实地了解。 疑虑 四大行搞价格同盟? 从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收费标准来看,各银行收费分为三个档次,最高是以四大银行为代表的第一档次,以交易金额1%收取,最高和最低收费有不同规定,最低1元—5元,最高100—200元收费;其次是以招行为代表的银行属于第二档次,收费介于0.1%—0.3%;最后是深发行、交行等银行,在业务推广初期暂时不收费。 从表面看来,消费者要办理跨行通存通兑,可以选择到不同银行办理业务。“不过,四大行网点较多,是其他银行客户办理通存通兑首选。”一位股份制银行负责人表示,大银行由于网点资源占垄断优势,长期以来,出于方便办理业务考虑,消费者不得不优先选择到大银行办理业务。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开办后,中小银行的客户也可到大银行办理业务,本来是好事,但大银行却通过收费来提高门槛。 面对消费者组织和中小银行指责大银行形成价格同盟的声音,广州地区某大银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大银行网点排队压力本来就大,收费如果低,或与中小银行收费持平,很可能导致更多其他银行客户蜂拥到大银行办理业务,如此一来,银行服务水平更难提升。 违背银行微利原则? 熟悉银行业务的法律界人士张晓宁表示,部分银行对跨行通存通兑高收费不仅不合理,也违背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应以微利为原则,不可擅自实施高收费。而跨行通存通兑也应在此列。 违反明码实价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同时发现,已经开办跨行通存通兑业务的银行中,只有部分贴出新业务收费标准,其他收费银行均未贴出收费标准,违反了银行服务价格办法要求银行收费明码实价的要求。 考虑 广州市民:将选择更省钱业务 市民表示,对于银行是否形成价格同盟并不关心,他们更关注,与已开办的汇划业务和ATM跨行取款收费相比,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收费是否较高,这是他们是否选择新业务的主要考虑因素。记者看到,各银行贴出电子汇划收费,收费基本一致,按照金额档次不同收费,以1000元交易金额为例,收费1万元以下是5元,另外加收0.5元/笔手续费,收费大概是按交易金额0.05%至0.1%左右收取。而同城跨行ATM取款,最高收费是每笔4元,一般是2元一笔。与上述两种业务收费相比,小额支付系统的跨行通存通兑收费确实不便宜。 另外,业内人士提醒市民,广州7家股份制银行推出的“银结通”业务同样可实现跨行通存通兑,而且是免费办理,建议在小额通存通兑未降价前,市民如果想省钱,可尽量选择“银结通”、跨行ATM取款,如果是转账尽量选择收费较低的电子汇划业务,则较为划算。 上海市消保委:呼吁降低手续费 针对14家商业银行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但手续费较高的问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呼吁,各商业银行应降低收费标准,把“好事做好”。 有消费者认为跨行通存通兑的“手续麻烦,收费过高”。相关银行回应称,收费由使用央行小额支付系统的费用、商业银行自身系统维护费用、网点建设成本及客户流失成本等组成。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跨行通存通兑”是件好事,是便民措施,但到了商业银行却“变了味”。跨行通存通兑的收费不合理,比现行自动取款机跨行提现的手续费高出许多。目前,对于本地自动取款机跨行提现业务,有的银行每笔收取2元手续费,有的银行则不收;而本地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许多商业银行要收取高达1%的手续费,这明显违背了此项业务推出的初衷。 上海市消保委因此建议,央行应协调各商业银行降低收费标准,把“好事做好”,真正让消费者享受便利。商业银行支付给央行的系统使用费不应转嫁给消费者,商业银行之间的代理业务费用也不应由消费者来承担。 此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指出,跨行通存通兑收费过高,涉嫌垄断经营,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北京律师:请求发改委纠正收费标准 27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正式向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递交了“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要求依法责令停止或纠正商业银行“跨行通存通兑”收费项目和标准。 董正伟律师质疑说,目前商业银行连本银行全国范围内“通存通兑”都做不到,这种情况下,“通存通兑”对本行储户异地存、取现收取1%手续费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在申请书里,董律师认为,商业银行单方制定发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做法侵犯了广大储户的财产权益,违背公平交易法律原则。在建议申请书中,董正伟律师请求责令停止或纠正商业银行关于“跨行通存通兑”收费项目和标准,且要一并取消同行不同地区之间的存、取现手续费,实现同一银行全国范围内“通存通兑”。 综合新华社、广州日报、北京晨报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