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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中国音像协会成立联合公司收卡拉OK版权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 03:47 红网
红网长沙11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徐海瑞)在昨日召开的长沙市文化演出娱乐市场工作会议上,长沙市文化局市场处处长关建之透露,一直备受争议的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已经有了新的进展,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音像协会将合作成立“天河公司”,并在各省设立分公司,开展卡拉OK的曲库管理和版权收费工作”。 而此前争议纷纷的版权收费系统,也已经确定为前者正在推广的“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就此,记者向中国音像协会湖南联络站负责人余耀卿进行求证。余称,在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上,文化部和中国音像协会确已达成共识,“最近一直忙着做计划,估计最近就会出台具体的收费方案”。 尽管方案尚未正式出台,但据余耀卿透露,“天河公司”成立后,将很快启动收费计划。“目前的想法是,安装‘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业主,应以4元(包含25首歌曲)为基础,按每首歌0.12元的标准付费;没有安装系统的业主,每天每个包厢付费10元。”余耀卿举例说,如果某包厢一天点歌数量为100首,业主则须为此支付4+0.12×(100-25)=13元。那么,为何对未安装系统的业主实行10元的收费标准呢?余耀卿解释说,这是他们经过调查后确定的标准。“我们的调查结果是,每个包厢每天的点歌数量大概为75首,这样计算下来的结果刚好是4+0.12×(75-25)=10元。”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徐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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