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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各地申报用地总面积被核减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23:48 中国产经新闻

  土地闸门再次收紧

  本报记者 邵昌平报道

  日前完成的2007年度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结果显示,2007年度经国务院审批后,各地被核减的申报用地面积占到了全部申报面积的31.81%。2007年地方省份计划中的用地面积被中央政府砍掉了3成多。

  土地闸门再次收紧

  今年是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调整后的第一年。按照去年发布的国务院31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年初印发《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开始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进行调整,报批程序由原来的城市一年多次申报,国务院多次审批,调整为以省(区、市)为单位一年一次性申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政府将对城市建设用地负总责。

  土地调控仍然任重道远,2007年是宏观调控政策延续的一年。目前,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有涉及84个(包括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国务院对其中23个省(区、市)47个城市的申报用地进行了核减。与2006年度相比,国务院报批的农用地转用减少了9.93%,占用耕地减少了17.13%,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是占用了未利用地。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多数省份下调指标的原因在于,新的审批方式实施第一年,各地用地需求准备不足。

  “以前一年报批几次,现在一年一次,浮动性增大,对各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国土部门对下一年要上的项目要有所预计,而用地单位也需要在用地前的年度把土地利用计划告诉国土部门。”一位土地研究学者表示。

  “核减并不是说明各省没把好关,而是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地方经济都在经济高位运行,固定投资过快,对经济金融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有所压缩也是迫不得已。”据了解,在一些用地紧张地区,“光现有的项目都落实不完了,只能一事一报。一般只有重点项目才能落地。以东部某市为例,省里分配的折抵指标额度只有7000亩左右,但全年全市共计报批的各类建设用地总量达6万亩。

  国土资源部在用地批复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三类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要予以优先安排。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则要严格控制。

  加强“批后监管”

  新的审批方式,简化了向国务院申报的内容,相应减少了报件,在报批程序上增加了省级审核把关的环节,加大了省级政府的责任。国土资源部不再埋身于繁杂的

城市建设用地审批事务,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监督管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则可以进行近距离监管。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内部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城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批后监管“提出了严格要求”。

  徐绍史在此次会议上提出,国土部要在土地供应各环节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管制度,确定真实的项目用地,要检查是否按照国家限定用地目录正常供应出去,是否正常使用,并要向当地土地督察局上报项目备案;省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土地投资情况负责,土地闲置要进行相应的处理等等。

  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目前正在制定批后监管的具体办法,并将尽快公布实施。监管内容主要针对城市申报实施方案、省级审核实施方案和城市具体实施征地和供地等环节。将采取用地备案、地方日常性监管和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检查、国土资源部不定期抽查等监管方式。同时,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着手研究2008年度的用地报批工作。

  大范围核减城市用地面积、加强“批后监管”,显然也是出于保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需要。

  国土部消息人士透露,对每个年度土地供应总量的严格控制,是守住红线的重要一环。除此之外,国土部还在各环节加强了防守力量。在基本农田管理上加以强化,改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审批,并动用大量土地开发资金,进行土地整理、复垦,提高土地生产力。

  此外,还开展了30个省的占补

考核机制,从区域、项目上保持占补平衡。此前,不少地方出现了补充耕地生产效率远低于占用耕地的情况。据悉,国土部现已作好了开展“质量占补”的各项准备工作,今后,补充耕地的质量不好,就要“占一补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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