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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开行推动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3日 07:31 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2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商务部和国家开发银行已经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工作的意见》。 王新培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增长和加工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中西部21个省区市加工贸易出口额仅占全国的2.8%。因此,国务院提出了引导和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带动中西部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思路。 《意见》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在中西部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承接地主要是指中西部具有明显区域优势、具备承接东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技术、低成本等方面优势的地区。目前,第一批已确定九家。对承接地的申报条件和程序,《意见》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对承接地和实施梯度转移企业的重点加工贸易项目给予金融支持,包括提供贷款、利率优惠、债券承销等其他金融服务。 《意见》在支持中西部加工贸易发展的同时,强调要抓好统筹协调。一是坚持原则,注重可持续发展,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二是严格把握产业导向,着重引导可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与中西部地区产业配套的加工贸易企业到中西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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