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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调整农村金融政策 最高贷款额上调至30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15:2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2日电 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姜丽明今日表示,为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新特征,银监会在今年8月份适时调整相关了政策,在贷款主体上,现在把发放贷款的机构已经扩大到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借款主体上,由传统的农户扩展到个体工商户、综合经营户以及一些小企业,用途也大大拓展了。 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姜丽明指出,现在,农村的金融需求已经由简单的生活需求向扩大再生产和高层次的消费需求转变,由零散的小额需求向集中大额需求转变,由传统的耕作季节性需求向长期性需求转变,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的特征。 根据这些新的情况,银监会在今年8月份适时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在这个指导意见里,对原来的小额贷款制度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比如在贷款主体上,现在把发放贷款的机构已经扩大到所有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借款主体上,由传统的农户扩展到个体工商户、综合经营户以及一些小企业,用途也大大拓展了。 姜丽明还介绍,助学贷款、外出务工,都可以通过小额贷款来解决。额度也放宽了,现在发达地区最多可以贷到30万,经济不发达地区可以贷到5万,期限由过去的1年调整到3年,利率和手续也采取了优惠和简化措施。这些措施对解决零散农民的贷款需求取得了良好效果。(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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