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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差别大 方式选择多——我国代表团赴北欧考察城市供热计量工作综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6: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11月15日起,北京市正式开始供暖,从去年开始实施的党政机关和大型公建热计量分户收费试点将由54家增加到100家。按照计划,明年北京市具备条件的各级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建都将全部实现热计量收费。但北京市市政管委相关负责人同时称,经过对18个住宅小区两个采暖季的热计量实验结果来看,热计量收费实验并不理想。

  北京的情况正是我国供热计量改革的一个缩影,一方面是供热计量实验频频遭遇尴尬,一方面又是要求供热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近年来,我国的供热计量改革一直在艰难地探寻着解决之道。

  今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建设部分别组织代表团专门赴北欧考察城市供热计量工作,希望能从成功开展供热计量多年的国家中,学习到有助于我国供热改革的经验和启示。

  以楼栋计量为热计量的主要方式

  目前在我国,人们对“热计量”的理解还存在差异,很多人认为供热计量就是分户安装热量表,进行分户计量。但是,由于热具有可传导的物理特性,例如建筑物内部的热损失、邻居之间的热传递等,不适合采用像电、水和煤气一样的直接用表计量的方式。在北欧,常见的供热计量方式并不是分户计量,也不是对每户的用量采用直接计量的方式,更不是简单规定一个热量单价。常见的计量方式是楼栋计量、按户分摊,即在建筑热力入口处安装热量表,实行“楼栋计量”,而楼内的用户则按面积平摊费用。

  “楼栋计量”是计算热费和分户计量的前提条件,可以起到划分供热企业责任、处理业主投诉纠纷、提高水力平衡、实施

能源
审计
等作用。此外,在热力站、热源等地设置热表,还能起到收集数据、加强量化管理的作用。

  挪威区域供热公司的经理介绍,他们公司都是将热计量表安装到楼栋,一楼一表,居民用热分配由能源服务公司或物业公司负责;瑞典区域供热协会负责人派克森先生也介绍,瑞典90%的建筑实行集中供热,他们的供热计量,也大多是以每栋住宅楼安装计量表来计算的;在芬兰,集中供热是采暖的主要方式,法律并没有要求供热采用分户计量,77%的住宅建筑通过楼栋级热力站与区域供热外网连接,楼栋热计量是普遍的热计量方式。

  自由选择热计量方式

  热计量是实现供热节能的重要手段。北欧近30年的实践证明,采用按热消耗量计费不但能节约15%~30%的能源,而且可以增强用户的行为节能意识。用多少交多少钱,多用多交钱,符合市场的规律。

  但是,北欧各国并未规定统一的热计量方式,他们均根据各自不同情况,赋予热用户以自由选择热计量方式的权利。例如,波兰已经成功地进行了采暖计量收费改革,在集中供暖日益发展的同时,已进行了八九年的热计量收费。但是政府在改革中并不提倡强制安装热量表,消费者可自行选择供热交费方式,如按面积交费或按热量交费。

  反观我国,在推进热计量改革过程中,我们也不应利用行政手段“一刀切”,应该尊重企业和热用户的选择,减少热计量推进过程中的阻力。建设部考察团代表表示,作为政府主要应通过出台相应的税收、财政、奖励与处罚等政策,引导企业积极进行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引导热用户积极主动选择节能技术与服务,以此加大推进热计量改革的力度。

  以建筑与供热系统节能 实现供热节能降耗

  考察团在北欧考察印象最深的就是北欧人民强烈的节能环保意识,集中表现在他们对建筑与供热系统节能的高度重视。

  北欧各国政府在热计量方式上采取自由选择的态度,但是在加强采用节能技术与节能设备方面的态度却要强硬得多。早在上世纪70年代,欧洲发达国家就相继制定法律,要求在供热系统中强制性安装了散热器恒温阀,使恒温阀得到了快速普及。气候补偿、水力平衡和组装式热力站等节能技术也得到了推广运用。同时,欧洲还有专业的能源审计机构审计建筑供热能耗,提供技术改造方案。据了解,欧盟还统一审计标准,对建筑能耗水平进行公示,对于超出公示能耗的系统,将检查原因并追究责任。瑞典、挪威和芬兰等国家的热计量工作都是建立在成熟的

建筑节能工作基础之上的。

  芬兰的建筑和供热系统是世界上最节能的系统之一,这主要归功于整体的节能意识、房管制度以及严格的建筑标准和规范。例如,当对建筑的墙面和窗户进行改造时,通常要增加保温并使用节能型窗户。每栋楼装有一个带气候补偿控制器的独立式热交换站,根据室外温度控制采暖热水。由时间控制器控制的机械通风系统,一般只在早晨或夜间高速运转,以降低采暖能耗。在瑞典,用户家中可以自行对暖气片进行调节,其暖气设备一般分为5~7挡,最高一档一般不超过25摄氏度,最低一档则可以完全关闭。

  北欧的经验再次验证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热计量本身并不能直接达到节能的目的,只有当建筑与供热系统达到了真正节能的标准,热计量才能在此基础上发挥作用。

  开放的供热市场 先进的调控手段

  建设部考察团在报告中称:北欧各国供热的市场化程度很高。供热企业的所有制结构高度多元化,地方政府所有、国有、私人和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类型均占据一定的比例;而且供热企业拥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需要接受政府的有效监督。由于供热成本不同,不同的供热公司价格相差很多,甚至达到一倍以上;各种类型供热企业在市场上自由竞争,接受消费者的选择。这种高度自由竞争的供热市场,有利于优化供热资源的配置,实现优胜劣汰。

  反观目前国内供热市场,所有制结构过于单一,供热企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关系,供热企业更没有自主定价的权利,福利型、保障型供热取代了市场化、舒适型供热,既不利于供热节能降耗,也不利于提高供热运行质量。

  除此之外,北欧国家在长期的供热计量改革中,建立了先进的政府管理调控手段,从政策层面进行引导和调控,把企业行为纳入到政府调控的轨道上来,而不是直接干预企业的市场选择行为。如在瑞典,为了引导供热企业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能源税和二氧化碳税等税收政策,促使供热企业采用更加低廉的可再生能源。

杨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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