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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国务院发文严控新开工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00:13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丁蕊) 针对我国目前新开工项目过多导致投资增长过快等情况,国务院昨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数量。 《通知》指出,新开工项目管理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开工项目过多,特别是一些项目开工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加剧了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矛盾,扰乱了投资建设秩序,成为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突出问题。 为此,《通知》要求新开工项目必须符合8项条件,其中包括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必须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等。 通知要求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和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要严格遵守程序和规定,加强相互衔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按规定程序进行。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环评审批、用地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于未按程序和规定办理审批和许可手续的,要撤消有关审批和许可文件。 此外,还要加强新开工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与强化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在信息互通制度的基础上,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 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我国1-10月城镇固定资产投资88953亿元,同比增长26.9%,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同比增速高于新开工项目数同比增速13.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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