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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价上涨将是一个逐步缓慢提高的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9:01 中国经济时报

  我国原来的水价只包括了水的处理价格,而没有包括水资源的价格,也没有包括污水处理的价格,更没有包括整个水生态的代价。随着水务改革的深入,这些价格将逐步加进目前的水价中,全国水价的整体上涨已是必然。随着我国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水价改革的主要目的。

  ■朱敏

  目前我国供水价格的形成机制还很不完善,导致了水资源供求紧张、污染加剧、设备老化等一系列问题。从发展趋势看,加快水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提高供水价格存在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考虑到我国国情,水价上涨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逐步缓慢提高的过程,并且污水处理费将先行上调。

  一、目前我国水价偏低且形成机制不完善

  在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水价长期低于成本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都没有包括在内,尽管水价已经大幅上涨,但目前的供水价格还是不能维持多数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合理盈利,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

  1、供水企业普遍亏损,设备更新受阻

  目前的水价还远未考虑水企业的管理成本和水资源损耗的成本,随着电价、折旧、人工工资的上涨,水价尚未达到完全覆盖水工程(原水)成本、水生产直接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的水平,供水价格与生产成本的背离,导致部分供水企业无法盈利甚至难以保本而一直亏本经营,自身无力进行更新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并最终阻碍了我国水务产业的市场化。在我国政府出资建设并经营水务的体制下,水没有真正被视为商品,吸引各方面资金进入水务行业的政策机制无法形成,整个水务行业投资不足。在全国2469个供水企业中,截至2005年10月底,有1231个企业处于亏损状态,亏损企业比例为50%,较2003年年底增加了5%。

  2、造成了我国宝贵的水资源的浪费

  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1亿立方米,在世界上位居第6位。但由于人口多,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2220立方米,列世界第88位,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是全球13个人均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再加上近年来水污染加剧、地下水超采以及用水效率低下等,使得我国水资源供需严重失衡。目前全国668个建制市中,约有400多个即2/3的城市已经常年处于供水不足的状态,其中严重缺水的城市达到110多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约60亿立方米,而且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特别是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城市用水矛盾将更加突出。中国水资源还存在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广大北方和沿海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中国北方缺水区总面积达58万平方公里,包括京、津、冀、晋、鲁、豫北和辽中南等。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国家而言,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需要给予更多的重视。水价过低造成了用户不注意节约用水的现象,使得用水量远大于实际需求量,造成水的浪费并导致用水紧张,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2005年各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指标全国平均为169立方米/万元,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

  3、污水处理率低导致污染加剧

  我国目前48%的城市污水没经过处理就直接进行排放,截至2005年底,我国污水处理率仅为45%,远低于国际发达国家80%-90%的水平,沿海及重要省份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已达70%,而内地许多地区却还没有开展。到2005年底,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至少有30多个城市约50多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不足30%,或者根本没有运行。城市污水治理不力的原因,首先是地方领导对这些问题重视不足,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没有把足够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另一方面,污水处理资金来源缺乏,开放市场和打破垄断程度不够。同时我国普遍存在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偏低,漏收、拖欠严重的问题,污水费收入无法覆盖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费过低使产生污水的企业之外部成本过低,从而造成大量未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污水排入江河湖泊中,造成江河湖泊水质恶化和地下水污染严重,形成水资源水质性缺水的恶性循环,中国的水污染状况日益严重,Ⅰ类—Ⅲ类水所占比例不足50%,一些地区水源污染不断加重和水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对水质安全形成重大威胁。

  二、提高水价存在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提高供水价格,既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水务投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从国际比较看,我国供水价格还有较大的上涨空间,外资高溢价收购地方水厂股权就是基于这一考虑。同时政府也制定了相关规划,提出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这一切都预示着水价上涨将会是一个长期过程。

  1、提高水价是节约资源、保障水厂投入的客观需要

  基于节约资源、供水成本以及保障水厂供水厂、排水厂建设投入方面的考虑,我国水价有进一步上涨的驱动力。从长期看,我国水价将是一个缓慢提高的过程,一方面使水务行业实现全行业扭亏为盈,调动水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增加水供给;另一方面通过提高用水和排(污)水成本,引导用户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2、“十一五”规划为水价改革定了调

  针对水、电、石油、天然气、土地、煤炭等五大类资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适当提高征收标准是水价改革的核心。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快水价体系的改革,提高自来水价格、推进阶梯式水价等。但从“十一五”规划的改革目标看,首先上涨的将是污水处理费,其次是扩大和上涨水资源费,再次是水价的上涨。在总终端水价(含污水处理和排水费)上涨额中,只有去除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上涨部分后才是制水企业能收到的上涨部分,这点值得注意。

  3、我国现行法规也预留了一定的水价上涨空间

  跨国公司溢价收购完自来水资产后的下一步,就是按照国家政策计算水价。《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水价格中的利润,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是净资产利润率8%-10%。另外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主要靠企业投资的,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也就是外资企业溢价收购后,它的净资产回报率区间是6%-12%。

  4、我国有较大的水价上涨空间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水价上涨空间巨大,自来水作为稀缺资源的价值没有得到完全体现。在法国巴黎,城市供水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8元/立方米,就连水资源丰富的加拿大,城市供水价格也达到人民币4元/立方米以上,而中国36个大中型城市的供水价格平均为1.67元/立方米,上涨空间巨大。从全球情况看,一国的用水家庭支出约占其总收入的2%-5%,发展中国家水价比例要偏高。我国的水价情况还远低于这个数字,北京市是全国水价最高的,其水价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也仅为1.8%。因此,从居民承受力的角度看,我国水价还有约24%-110%的上升空间,我国的自来水价格将步入长期上升的趋势。

  5、外资高溢价收购地方水厂股权为未来水价上涨埋下了伏笔

  目前一些跨国企业利用自身雄厚的资本以高出几倍的价格来收购我国地方自来水厂股权,这种趋势正愈演愈烈,这给一些地方城市的未来水价威胁埋下了伏笔。 2007年1月19日,在兰州供水集团公司股权转让中,威立雅以15.7亿元的价格竞得兰州供水集团45%的股权,溢价率高达280%。8月18日,扬州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招标,转让49%的净资产价值1.8亿元,跨国公司中法水务以8.95亿元的投标价格独占鳌头,报价为资产价值的5倍左右。8月22日,天津自来水项目49%股权转让,评估资产价格为7亿多元,其中,招标方的硬性条款规定“必须溢价30%以上”。在各竞标公司报价中,中法水务为11.9亿元,威立雅水务21.8亿元。从现实情况看,多数城市在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前后均调整了自来水价格,且调整幅度较大。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种行为无疑为未来水价留下隐患,国际资本以更高的价格收购水务公司股权之后,往往可以通过提高水价向当地居民转嫁成本。

  三、水价上涨将是一个逐步缓慢提高的过程

  我国原来的水价只包括了水的处理价格,而没有包括水资源的价格,也没有包括污水处理的价格,更没有包括整个水生态的代价。随着水务改革的深入,这些价格将逐步加进目前的水价中,全国水价的整体上涨已是必然。随着我国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通过价格杠杆调节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水价改革的主要目的。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水价改革的力度,《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相继出台,国内大部分城市都已或在积极酝酿水价上调的具体方案,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合理调整城市供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等措施。“十一五”规划为水价改革拟定了路线图,首先上涨的将是污水处理费,其次是水资源费,再次是水价的上涨。按照发改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发展的意见》,对暂不能达到保本微利水平的地区,要制定最低收费标准,对污水处理费达不到0.8元/立方米的地市,其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国家不予资金支持。因此,从全行业看,对比国内污水行业收费现状,污水处理的征收力度和污水处理价格还有较大上升空间。

  尽管我国平均家庭用水支出只占我国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左右,同国际平均水平相比还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但不应该忽视我国贫富差距较大的现实,如果包括饮水和污水处理两项,中国水的全部成本将达到5-6元/立方米,部分地区可能会到10元/立方米,如此高的成本普通民众将无力全部承受。因而水价上涨不可能一蹴而就,水价提高方式更多的是采取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我们认为各费种之间、各地域之间,水价提升的幅度和速度差别将非常大。国际上水价改革存在两种对立的政策取向:一种是“全成本水价”,就是改革成本将全部由终端用户来承担;另一种为“非全成本水价”,企业进行全成本核算,但一部分支付责任由政府承担。考虑到我国国情,政府将会选择后一种方案。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就表示,中国不可能按照发达国家给出的“绝对市场化”的“药方”进行水价改革,中国将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改革之路,并充分考虑百姓和社会承受能力,逐步推进。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已决心在水价改革进程中承担更大的责任,而不是把改革成本全部推向民众。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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