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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牧:完善社会管理 推进社会建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15:56 中国产经新闻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系列评论之八 文/本报评论员 余牧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专门用一个部分具体阐述: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社会建设列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这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大创造。这样就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落实到社会民生上面,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 报告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 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报告阐述的六项任务,近几年实际上正在逐步实施,各级党与政府在破除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行路难这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已经做了很大努力,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报告将这些措施更加系统化、完善化、制度化,作为社会建设的目标,成为党的代表大会的宣言,全党必须为之努力实现的任务。 改革社会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新的任务。加强与改进社会管理,首先在城市,而且要逐步扩大到农村,实行统一的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 改革社会管理,首先是看到公民社会的客观存在,并重视发挥民间组织参予社会管理的作用。党的十六大以后,党和政府日益重视包括民间组织、行业组织和社区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公民社会的勃兴是改革开放的产物,20世纪80年代后公民社会组织开始快速增长。1989年,全国性社团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除一般的社团组织外,中国还发展了另一类比较特殊的民间组织,即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是民间的服务性、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据统计,到1998年这类组织的数量达到70多万个。2005年,全国县级以上社团组织达到31万多个。这些民间组织正在对中国的民主与治理发生重大的影响。 改善社会管理,要以社区为基础,形成稳定成熟的社会管理格局。报告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在社会建设,特别是社区建设中,要把社会建设与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结合起来。要让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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