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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用最严格措施保护林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15:32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狄龙报道 必须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林地管理机制。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日前在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 贾治邦强调,林地资源是森林培育和发展的基础,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生态文明要把保护林地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当前我国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形势十分严峻,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每年被征占用或改变用途的林地达到3000多万亩,其中转变为非林地的有1100多万亩,同比增长24%。特别是随着国家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一些不合理的占地项目开始转向林地,2006年违法占地案件造成的林地损失同比增长了近两倍。为严格控制各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数量,国家林业局即将出台全国征占用林地的定额指标,今后凡是对超出定额的地方将一律不再审核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贾治邦表示,我国现有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森林覆盖率18.21%,仅相当于世界的60%;人均森林蓄积只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8,这种状况不仅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的需求,也难以满足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要求。 按照中央林业《决定》确定的到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的发展目标,届时全国林地最低保有量要达到46.5亿亩,这是我国林地资源的“红线”。各地要以此为依据,相应确定出本地区林地资源的最低保有量,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守住这条“红线”。 我国尚有近6亿亩的林地没有颁发林权证,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交叉、重复发证的现象。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和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越来越重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承包经营的林地要加快登记发证的步伐,对退耕还林地要做到“退耕一块,发证一块”,对在“托管造林”中违法违规发放的林权证要及时清理、依法纠正。 贾治邦还表示,今后要从单纯的指标控制管理转向森林可持续经营上来,真正做到“在培育中采伐、在采伐中培育,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使该采的能够及时采,不该采的严格保护好。在采伐审批上减少中间环节,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批程序,方便林农群众;在申报主体上由林权所有者直接申请,并实行采伐公示制度,依法保障中小经营者和林农平等获得采伐的权利;在指标安排上优先考虑森林抚育间伐和工业原料林采伐的需求。记者狄龙摄影 【责任编辑 张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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