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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负责人指出三大误区促其滋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8日 06:2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张真真、通讯员张镝、张群、国安)消协年年点评霸王条款,为何还屡禁不止?(见本报今年3月16日报道)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在汉指称,目前主要有三大认识误区易滋生霸王条款。

  武高汉16日来汉参加武汉市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论坛。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作了上述表示。

  这三大误区一是“只要经营者明示即可”,这样就导致了一些酒店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开瓶费以及设置最低消费等等。二是“默认即是合理”,一些银行不和消费者商议,登个公告变更合同,消费者不明确提出异议就自认为更改生效。银行认为一一沟通成本太高,但武高汉认为,这是银行将自己该付出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三是“签了约就该消费者担责”,这样就出现了特价商品出售后不保证质量问题等,武高汉表示,其实从社会发展的潮流看,合同文本应该是从社会正义的角度来看,而不是按传统的约定大于法定。

  他还认为,赔偿机制落后也是造成霸王条款“横行”的重要原因。20年来,中消协处理的投诉案件超过1千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亿元。但平均到每一件上,赔偿额才700元。去年,美国法院处理消费者侵权案5万件,平均每件的赔偿额度却高达35万美元。如此悬殊,造成了国内很多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伤害时,选择忍气吞声。目前,中国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时投诉率仅40%。“每一条霸王条款背后都是利益。”武高汉说,除了政府要加强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政策外,消费者也要学会用“脚”点评,让市场去淘汰那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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