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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正式启用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确保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顺利实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9:11 保监会网站
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是实施交强险的重要配套措施,是运用保费杠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技术手段。浙江省作为全国首个平台建设试点省份,高度重视车险平台建设工作,按照“高起点、早起步”的工作原则,遵循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统一流程和统一核心程序“四个统一”的建设要求,已顺利完成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这也是全国第一个覆盖城乡的省级车险信息平台。截至7月31日,平台共出具交强险保单132.8万份,保费收入16.1亿元,实现了交强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顺利过渡。 一、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部门联动。浙江保监局主动向省政府汇报各项准备工作,得到了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保监局、省公安厅交管局、农业厅农机局、财政厅、信息产业厅5个部门为成员的浙江省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小组,为平台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稳步落实,协调发展。自2006年8月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平台建设试点省份以来,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车险信息平台建设经历了前期准备、网络搭建、安装调试、上线启动四个阶段,于2007年1月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前后仅历时半年时间。2007年6月,平台进行系统升级,从而确保了交强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管,规范操作。为确保平台业务流程通畅,完善平台运行各方面功能,浙江保监局指导平台建设工作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包括运行操作规范、备份管理制度、病毒安全防治规范、维护人员操作要求等。编制了平台建设费用预算,明确了平台费用分摊办法,确保建设费用及时到位。 车险信息平台的建成和运行,有利于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以经济杠杆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抑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有利于整合多方资源,积累保险业跨公司、跨行业资源共享的合作经验;有利于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车险经营,从技术上遏制多头投保、重复理赔等违法行为。 二、平台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历史数据不够规范准确。一是承保数据不准确,存在车辆号牌种类为空或与实际号牌种类、号码不一致,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录入不完整等情况。二是理赔数据不准确,主要体现在有责无责事故划分不准确、死亡与伤残划分不准确等。 (二)系统软件功能有待完善。一是查询统计功能未开发完成,目前平台只能查询单一公司单笔业务具体情况,不提供汇总统计功能。二是理赔信息尚未实现共享,公司间无法相互查询。三是软件设计部分环节尚需改进,包括外地车转保时无法实现费率浮动、两期保单期限重叠时保费不浮动、车辆信息匹配规则逻辑不清等。 (三)保险公司系统改造及操作的规范性有待改进。一是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改造不完善,主要是各公司开发的接口程序存在缺陷,未按照业务接口规范进行系统改造。二是历史数据存在漏提、错提现象,如保单数据漏提,造成无法通过平台批改或者理赔等问题;理赔数据漏提,造成无法通过平台注销案件等。 三、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的思路 (一)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一是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暂行办法,灵活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证平台正常运行、及时出单和准确浮动。二是完善平台的软件设计,扩展平台服务范围,包括完善查询统计功能、实现理赔信息共享、将商业车险纳入平台管理进行浮动等。 (二)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一是服务于打击违法行为。平台的启用为保险公司防止骗保骗赔、实施车险条款费率与违法违章情况挂钩、保险服务差异化提供了良好基础。通过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督促指导,引导保险业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公司车险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能力,有力打击假保单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服务于提升监管水平。加强监管干部培训,熟练掌握平台操作技巧,充分运用信息平台发现并查处公司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 (三)逐步推进“双挂钩”机制。在做好交强险费率浮动与交通事故相联系的“单挂钩”基础上,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商合作,加快将公安部门提供的车辆、事故、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平台,与保险公司提供的承保、理赔数据进行对比,充实平台数据内容,提升平台数据质量。认真研究和借鉴上海等地经验,积极推进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行为相联系的“双挂钩”机制,增强车险信息平台使用功能。 (浙江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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