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经营城市盆满钵满 天津以企业冠地名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5:18 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城投集团获悉,由该集团投资建设的天津市快速路系统部分人行天桥将于近期面向社会进行商业冠名。

  快速路系统是天津市交通骨干网络,承担着沟通中心市区与滨海新区、周边省市的重要交通任务,日均车流量达6万辆以上。此次参与招商的11座人行天桥,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人流量都非常大。据了解,本次商业冠名采取主名加副名的形式

  体现地理指向性与企业名称的结合,并辅以一定的广告位,冠名期限将根据企业意向确定为5至10年。

  早在2006年3月30日,城投集团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天津市卫津南路与黑牛城道交口立交桥冠名权,被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以2000万元的高价竞得,该桥被命名为“中石油桥”,这一价格创造了国内桥梁冠名权拍卖的历史最高价。今年3月,该集团将天津地铁副名冠名权拍卖,据说最高拍得近200万元。具体形式与如今行人天桥命名相仿,均为“主名+副名”。

  其实,作为“北方经济中心”的天津大手笔“卖名”还是相对落后的。2003年,成都市为了加快“城市经营”就曾拍卖地名冠名权,可惜到头来流标收场。当时,曾经激起一阵热评的地名拍卖并没有就此流产,各地争相呼应。

  面对非议,天津的做法还是比较保守的。“副名”的创造性想法,有效的规避了一些对文化、地理指向等问题,又不影响该创收项目的有效收益,可谓两者兼收。

  百姓不满经济不应如此“建设”

  一位叫晓凌的天津市民说,政府这样做(公用建设、地名的冠名)的目的显然是为了钱。公共资源,也是一种文化。怎么可以卖给企业?企业是极其不稳定的,说不定过几天这个冠名企业倒闭了或者被谁吞并了,是否又要更改地名呢?不论怎么说,把已约定俗成的地名拍卖是极其不合适的。

  一些学者也认为,像地铁冠名权、桥梁冠名权、甚至地名冠名权拍卖,涉及到广大群众的观感,一定要考虑到人们的心理接受度。社会公用设施的商业价值开发要适当控制,对于有一定公共意义的冠名,应慎重。如万一冠名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怎么办,地名频繁更换也并不妥。

  一份网络统计资料表明,有53%的网友认为很难接受身边被广告环绕,尤其不可以接受地名以企业为冠名;30%人对此持无所谓态度;17%人认为可以接受企业冠名地名,丰富多彩又有经济效益。而对副名的冠名,则大多数人表示无所谓,不伤大雅,可以接受。但也有人指出,即便是副名也是整体名称的一部分,如果“习惯性”的将所有地名强加副标,如此经济体现有损“市格”。

  ■见习记者高世阳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