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编码纳入治理被盗问题 专项行动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06: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7年2月16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发出治理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方案要求强力推进自行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对自行车实行源头管理,落实生产企业车辆编码、销售企业报备购车相关信息等工作。尽快建立自行车被盗信息管理系统,并健全与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的比对机制。质检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行车编码规则,依法督促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车架编号,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备,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管理。

  同时发布的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考核标准,共6个方面的33条考核指标,采取扣分制,满分100分,其中要求未组织落实自行车交易市场购销实名制度并报备信息的扣5分,未认真组织对辖区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编号管理及销售登记备案工作的扣5分,未建立自行车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扣3分,未组织落实自行车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实名制和信息报备制度的扣4分。

佚 名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