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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太极”设局 西昌电力公告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5日 06:3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太极涉嫌造假?西昌电力胡说?西昌电力和太极集团的恩怨情仇惊现新版本。针对最高人民法院11月12日对双方纠纷发出的终审判决,昨日西昌电力发布公告称,西昌电力向太极集团出具的担保函是在大股东朝华集团操纵下,按太极集团的要求,在太极集团的办公室制作的,不是西昌电力真实意图的表达;该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涉嫌伪造。对此公开指责,太极集团方面则表示,上述说法是西昌电力一面之词,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称太极和

朝华合谋加害

  据西昌电力公告称,本月12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朝华集团对太极集团的债务在以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不足2.8305亿元的部分,西昌电力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西昌电力在公告中用大篇幅对案件进行说明并剑指太极集团。据称,2001年11月13日,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太极公司)与朝华集团签订了《互保协议》。随后,朝华集团与重庆多家银行共签订了16个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3.0372亿元,太极集团、太极公司分别为朝华集团的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2004年下半年,朝华集团因经营亏损和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担保风险凸现。“为掩盖并转移已有的担保风险,太极集团和朝华集团共同利用朝华集团为西昌电力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条件,有预谋地将西昌电力拖入担保链,将其违规互保形成的担保风险转嫁给西昌电力。”

  西昌电力欲提起申诉

  让西昌电力得出上述结论的关键是一份担保函。

  西昌电力称,2004年11月,太极集团和朝华集团将四川立信(系朝华集团控股股东)持有的西昌锌业(四川立信是其控股股东)2.8305亿元股权作质押,为太极集团向朝华集团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一个月之后,朝华集团利用其为西昌电力实际控制人的条件,由其委派出任西昌电力董事长的张斌自行携带西昌电力印章,在太极集团的办公室按太极集团的要求制作并出具了担保函,其内容为“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我司自愿为四川立信对太极集团2.8305亿的股权质押提供担保,以保证其履行质押协议约定的担保义务,我司愿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将伪造的西昌电力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提供给太极集团。

  西昌电力强调,向太极集团出具的担保函,是在大股东朝华集团操纵下,按太极集团要求,在太极集团办公室制作的,不是西昌电力真实意思的表达;同意该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涉嫌伪造。

  “上述合同文件的签署,西昌电力没有对其召开任何形式的董事会,未形成任何形式的董事会决议,更未授权张斌代理”,昨日下午,西昌电力一位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西昌电力将向法院提起申诉。

  太极称公告未讲清案件全貌

  面对西昌电力发出的公告,太极集团董秘蔡建军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出了终审判决,“一切结果以判决为准!”

  太极集团一位高层称,西昌电力发出的公告内容是西昌电力在法庭上陈述的内容。据称,在法庭上,太极集团针对西昌电力在公告中的说法进行了一一回应。上述人士质疑,怎么可能伪造呢?为什么西昌电力不把太极集团的陈述和法院判决书的所有内容都公告出来呢?这只是西昌电力的一面之词。

  本报记者 张小军实习生 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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