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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超市建立过期食品销毁公示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07: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日前,过期食品销毁照片公示栏在重庆市新世纪超市建立,成功解决了销毁过期食品没有证人问题。此公示栏一推出便受到社会赞扬,开始在重庆其他的超市推广。

  在重庆市质量技监局的推动下,一套新的超市销毁过期产品的流程在重庆新世纪超市建立。从10月19日开始,新世纪超市解放碑中心店,在重庆市的超市中,首次推出了过期食品销毁照片公示栏,让市民放心消费。

  “以前,新世纪超市也有类似的公示栏,主要记录哪个商品被曝光,也有部分当天未卖完食品的销毁记录,但没有销毁的照片,也没有销毁执行人和监督人的签名。”重庆市质量技监局张宗清局长介绍道。记者在新世纪超市解放碑中心店看到,从当天早上6点钟的进货验收,到日常抽查、最后销毁,所有流程及照片都贴在了进门的醒目处,不少市民对此表示赞扬。

  “新世纪的做法,无疑是对重庆乃至全国的超市,对熟食、过期食品销毁的一次创新,也是在营造放心消费中迈出的一大步。目前,我们将逐步推广新世纪超市的做法。”重庆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蒋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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