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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资委主任李天鸥:引入战略投资者整体上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16:01 21世纪经济报道
第一访谈 本报记者 梁钟荣 南昌报道 11月5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西省国资委制定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江西省国有企业新一轮大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此前的7月23日,江西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赣发[2007]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为未来全省的国企改制奠定基调;7月25日,江西省专门召开了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暨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总动员。 由江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江西省21家国企将会成为此次新一轮改革的主推战场。据江西省国资委透露,21家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211.4亿元,净资产总额429.3亿元,涉及冶金、有色、电子、能源、医药、建材、纺织、金融、商贸等十多个行业,包括中国最大的铜业集团--江铜。从这层意义上说,江西国企改制的改革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江西省下一步的经济发展走向。 11月8日,江西省国资委主任李天鸥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李天鸥说,江西国企改革的具体方式是,通过引进战略合作者、股权转让等方式,1-2年内基本形成或完善江钨集团、江中药业集团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改造,省属国有资本可部分退出,有的也可全部退出。 李天鸥还说,江西方面会逐步推进某些“集团公司核心资产整体上市”,还选择了3家企业做股权激励试点。 引入战略投资者多元化改造 《21世纪》:根据“14号文”及《实施办法》,主要对哪些企业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造?在推进江西国企改制方面有什么重要举措? 李天鸥:在江西21家国企中,国有独资还是占主角,像江钨集团、凤凰光学集团、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都是国有独资。从法人治理结构上看,这是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从产权制度的改革方面,也与中央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我们的做法是,通过引进战略合作者、股权转让等方式,1-2年内基本形成或完善江钨集团、江中药业集团、凤凰光学有限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江西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企业的产权多元化改造,省属国有资本可部分退出,有的也可全部退出,允许、支持有产品、有技术、有市场的实业型战略合作者参股,有的也可以控股。 《21世纪》:您提到了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对引入条件有什么要求? 李天鸥:对于战略投资者,我们要求必须是世界500强、国内100强或行业的优势龙头企业。江西省目前正在推进“十百千亿工程”,其中涉及到十几家企业,54个项目。这些项目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及国资委的要求,必须是引进国际国内企业一流的技术,一流的产品,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21世纪》:“14号文”指出要推动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劣势企业;江西国资委也提出到2010年要将现有的21家企业减少到12-15家,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哪几个领域,是否已确定具体名单? 李天鸥:根据省里提出的“14号文”,我们已经有了与之相对应的配套《实施办法》,里面我们已经有一个比较详细的考虑。 我们现在还是先听企业的意见,国资委主导,但是企业是主人翁,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不过这项工作还不方便去说,因为这个方案省委、省政府已经批了,但还属于内部保密。我们还要跟企业谈,等方案成熟,报省委省政府同意之后,我们再具体实施。 推进整体上市及股权激励 《21世纪》:在下一步的改革规划中,有没有将改制过的国企推进资本市场的规划? 李天鸥:上市是我们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正积极培育上市公司资源,促进上市公司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实现进一步的裂变扩张。 我们正致力于引进战略合作者,重点培育江钨集团公司、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一批公司整体上市。同时,支持江西铜业、新华股份、江西水泥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逐步实现集团公司核心资产整体上市。 《21世纪》:央企正在加快董事会的试点工作,包括经理级别人员的薪水由董事会决定,目前江西是否已在某些企业施行?或是有这样的考虑? 李天鸥:董事会试点,集团公司层面有两种方式。 一是先进行股份制的改革,有限公司建立起来之后,董事会自然要建立起来,像江钨集团、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凤凰光学集团等。目前,这些集团公司层面正在谈战略合作伙伴,战略伙伴进来后,就把原先国有独资企业改成股份有限公司,然后建立董事会。二是,目前还没有选择到合适的战略伙伴,像电子集团,先建立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21世纪》:在本次改制中,比较敏感的管理层股权激励也被抬上了桌面,具体实施方式如何呢?股权激励会不会到基层? 李天鸥:我们确实在抓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机制改革。现在选择三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家国有独资集团公司,先进行股权多元化的改革,然后做股权激励试点。凤凰光学集团、江中制药集团、江西煤炭集团、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都是我们的试点企业。把总体激励机制建立起来。 我们不赞成全员持股,那对企业来说不是一种好的体制。我们会针对中高层管理骨干、销售骨干、技术研发骨干等分配股份。员工主要会给一个正常的工资成长机制,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这一职工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在“14号文”中已提出来,现在我们正起草具体的实施办法。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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