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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开展商品条码专项监督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1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近日,山东省宁津县质监局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联合德州市质量信息所对全县大中型超市及药店在售商品的商品条码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销售者不得销售标识未经核准注册、冒用或伪造条码的商品,一旦发现,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商品条码好象是商品的身份证,每一个企业的每一种商品只能赋予一个条码,任何使用冒用、伪造商品条码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商品均涉嫌质量问题。

  宁津县质监局此次共检查好邻居购物中心、德州百货大楼宁津分店、新国际购物广场、联华超市和广场大药房等大型购物商场和药店。通过检查发现许多经营者的商品条码认知度不高,甚至有的经营者进货时无任何确认商品条码的措施,各商场均有冒用、使用已过期、已注销条码的现象,其中有的商场在售商品中标识不合格条码的多达十几种。问题商品多为日常用品,其中有:“媚兰”啫喱水冒用上海媚兰

化妆品有限公司已注销的商品条码,“心相印”面巾纸冒用
福建
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华娜面丽”深层补水乳冒用上海海媛工贸有限公司的商品条码,“黛菲”生活用纸、“香酥鹰嘴豆”食品和“来婷丝亮白水凝彩”护洗发水的条码已过期……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已责令销售标识问题条码的商场立即改正,将问题货物下架,并为各商场经营者提供了有效可取的进货查验措施。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已确保在售商品的规范销售。

张春秀 李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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