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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台 标准化工作意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7: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福建全省标准和标准化会议上获悉,福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建立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推动福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 《意见》明确制定了福建省标准和标准化建设的10项任务以及设立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等加强标准化工作的9项具体措施。 根据《意见》,“十一五”期间,在福建省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将参与制定若干项国际标准,新修订200项国家标准、200项行业标准、400项地方标准,新承担约30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和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及工作组(WG)的工作,相关联的重点产品采标率达80%以上,新增2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新批准立项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个以上。 江 东 陈雪梅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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