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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粮油储备下月起按月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1:27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原琳) 为了确保食用植物油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国家粮食局昨日下发通知,12月起,各地要将成品粮油储备库存情况按月向上报送。以加强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信息监测。同时京、津、沪等大中城市及敏感地区,都将适当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数量。

  国家粮食局强调,对于主销区和库存薄弱地区,将根据市场需求及粮食应急需要,进一步充实成品粮油地方储备库存,增强市场调控能力。京、津、沪等大中城市及敏感地区,都将适当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数量,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并将做好货源组织调度,保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国家粮食局同时要求各地尽快研究制定本地区粮油加工和经营企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标准,引导和督促有关企业认真履行最低、最高库存义务,保持必要的粮油库存量,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和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的要求,充实和完善粮油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点,增强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此外,为了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分析和预警,国家粮食局表示将开始建立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信息报告制度。根据新的规定,有关企业要定期向该局报送生产、销售、库存、价格和进出口等情况。

  目前,各省(区、市)粮食局已经开始抓紧对本辖区内的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将推荐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名单。据悉,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包括规模以上的各种所有制加工企业。其中初榨企业油料日处理能力要达到大豆1000吨、油菜籽和花生500吨,精炼企业日加工能力要达到500吨。如果这些企业实际生产总量低于本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总量80%的,推荐标准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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