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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期间大型活动不会取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01:12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郭莹)“奥运会期间,原则上不会取消其他的大型活动。”昨日上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示。 2007年9月14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范围、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以及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据统计,今年1月至8月北京市举办了3400多场大型活动,参加人数达到1200万人次,几乎是北京市居民每一个人都参加了一次。 马维亚说,按照条例的规定,大型活动要建立风险等级评估机制,要改变以往公安机关大包大揽的情况。他说,承办单位应当有安全意识,有风险意识,预计到活动的规模可能会扩大,就应该向公安机关进行及时通报或者申请。 对于奥运会期间是否能够举行大型活动,马维亚表示,原则上不会取消其他的大型活动。在奥运会安全确有保障的前提下会兼顾到其他的大型活动,公安部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奥运会和其他大型活动的安全。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奥运会期间,合法的活动要经过申请批准,非法的活动警方将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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