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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向我们走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1日 07:26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建敏)近日,一条“‘养老房屋银行’项目在北京石景山区启动”的消息,让省会67岁退休老人周淑华很是兴奋。她希望石家庄市也能尽快出台这样的养老办法,为她这样的空巢老人解决养老难题。 让周大妈兴奋的“养老房屋银行”究竟是怎样的运营模式呢?记者电话采访了石景山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据介绍,“养老房屋银行”由政府主办,规定凡北京60岁以上入住养老服务中心的空巢老人,可以将原住房委托给“养老房屋银行”的房产运营方,由运营方将原住房对外出租,所有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就是老人在入住养老机构的同时,对原住房委托租赁,房屋中介得到老人的授权后代理租赁,既可年租,也可季租、月租,所需费用多退少补。最重要的是房屋产权不变更,这样既避免了因养老而引起的家族矛盾,也实现了“以房养老”的目的。 他们举例说,假如一套二居室的房屋以年租金3万元的价格交给“养老房屋银行”运营方,你不但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的住宿养老服务,同时每月还能赚500元零花钱。 周大妈告诉记者,她的老伴两年前去世了,儿子在外地工作,她不愿去外地和儿子一起住,可儿子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居住。虽然每月有700多元退休金,简单生活还过得去,可若再雇个保姆或去好一些的养老院经济上就有点力不从心了。如果能像北京一样有个“养老房屋银行”,她也愿意用自己现在住着的一套地段不错、三室一厅的大房子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减轻子女的负担。 其实,“养老房屋银行”只是“以房养老”模式的其中一种。近两年,上海、南京、重庆等城市都在积极探索。如上海今年推出的“以房自助养老”计划,规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房屋买卖交易,交易完成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房屋将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剩余的房款就成为老人的养老金。 对于这种“以房养老”模式,省会退休职工陈老伯就非常认可。他说,目前来看,中国人还是喜欢居家养老,在这种养老模式下,老年人既可以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中,还可以有更多的经济保障。 一些金融保险机构也提出了“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的“反向住房抵押贷款”养老方式。据了解,目前,我国首个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近期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将很快挂牌营业,广州、北京、上海等有望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这项业务,老年人可以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产权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至终生。 当然,也有一些人对“以房养老”持反对态度。他们希望能得到儿女的赡养,并把自己的房产留给儿孙继承。 老龄化社会的匆匆到来,让养老问题日渐突出。据了解,到2006年底,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810万,占全省总人口数的11.4%,并且老年人口总数以每年平均3%左右的比例持续增长。有关人士认为,目前,老年人仅仅依靠社保资金难以保证高质量的退休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以房养老”可以帮助老年人将家庭中最大的固定资产转化为流动资金,其好处不言而喻。 “以房养老”这种模式在我国还刚刚起步,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相信这种模式会被越来越多的老人所接受。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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