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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12月起执行新收费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30日 05:23 深圳商报
押金由40元降至30元 “深圳通”12月起执行新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李秀瑜通讯员万姗姗)记者昨日获悉,深圳通公司将于12月1日起对“深圳通”卡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每张卡的押金由目前的40元调整至30元。 根据新标准,“深圳通”卡的押金将由原来的每张卡40元下调为30元。租用当月起收取租金,标准为每张卡0.5元/月,租金从租用卡当月开始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从押金中扣除。使用期超过50个月后不再收取租金(即每张卡最多收取25元押金)。租卡6个月内(含6个月)退卡的,在退卡时收取3元/张的手续费,租卡超过6个月的,退卡时免收手续费。 为方便市民购卡、充值,11月底前,该公司将在宝安、龙岗两区新增代理服务网点50家。12月底前,代理服务网点将达到200家,主要集中在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7-11便利店、大型公交场站等办理售卡、充值业务,其中部分网点可以办理退卡业务。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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