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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警示深入人心仍需时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07:31 河北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姜艳) 香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大家都不再陌生,今后,类似的警示语也会出现在酒瓶上。10月1日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国家标准规定,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酒在内的酒标签上必须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

  温馨提示芳踪难觅

  虽然新标准已经实施近一个月了,从市场调查的情况看,酒瓶上加贴温馨提示的却寥寥无几。

  10月20日至24日,记者走访了省会北国超市等几家大型超市,在啤酒、

葡萄酒、白酒和果酒等酒类销售区,很少看到酒瓶上标有警示语标识。在调查的30多种酒品中,只有蓝带啤酒标注了“欢乐无限畅饮有度”,红星二锅头、沙城产红葡萄酒标注了“饮酒过量有害健康”。但温馨提示语的字体字号都很小,不仔细查找难以发现。售货员解释,知道出台了新标准,但货架上的酒多是以前存货,10月1日后出厂的还很少。

  在青园街、新华路上走访几家酒类专卖门市,情况更不乐观,销售人员表示根本没听说过这个标准,现在也很少看到有生产厂家标注提示语。

  消费者、厂家比较漠然

  消费者对这一规定又知道多少呢?记者随机采访中发现,消费者对新标准知之甚少。一位正在买酒的赵先生认为,喝酒的人都知道喝多了不好,可一喝起来谁还会注意酒包装上的劝说语?在省直某部门工作的陈先生则对警示语能起多大作用表示怀疑,他说烟盒上早就印有“吸烟有害健康”的劝说语,吸烟的人不是照样挺多。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该规定原定于去年10月1日实施,由于酒类企业积存了一些已印制好的标签、包装盒等,如果立即更换会造成浪费,故延期至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目前一些酒类厂家依然以此为借口不加贴警示语,除了成本因素外,对社会责任的漠然不可忽视。此外,也有不少企业仍持观望态度,所以修改新包装和新标签工作尚未启动。

  所有企业必须执行

  省质监局有关人士说,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对人的关爱。《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所有企业必须不打折扣地执行。质监部门将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10月1日后生产仍不加贴警示语的企业将被视为“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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