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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拟在全国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03:2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10月26日,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在经过近四年的试点之后,有关部门正将增值税转型的方案积极上报国务院,希望早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十七大期间,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表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制定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方案。

  该知情人士进一步表示,“增值税转型目前的状态,可以是一个文件下发,次日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只是政府目前还存在一些担忧。”

  最终方案分年度按比例推进

  “最终要实施的方案与东北和中部试点目前的方案是不同的。”该知情人士透露,“

增值税转型将与国际上的增值税方案接轨,并将以全国上下一盘棋的形式出现。”

  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退多少”,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可能会造成财政减收。

  为了控制减收,在增值税东北试点期间,不仅对试点行业进行了限制,而且投资方向只限定于机器设备,并且只对“增量”进行扣除。

  实际上,新方案将较为充分地考虑到财政的减收因素。“全国推行的方式是分年度按比例进行。”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对机器设备全额进行扣除后,只将增值税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其余的部分则全部计入企业的成本,国家不会挂账,并按照20%、30%一直到100%的比例逐年过渡。”

   将直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增值税转型方案与推进方式都已明确,只是目前的经济形势不适宜出台。”接近财税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但是增值税转型,不会再扩大试点,试点工作已经给增值税转型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早在2004年,增值税转型试点在东北已经展开,圈定了八大行业进行试点且只允许新增机器设备的增量进行抵扣。而今年7月在中部26个城市进行的试点,则完全照搬了东北模式。试点总体进行得很顺利,但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记者调查中了解到,中部一些试点城市,经常通过在主营业务中植入优惠产业业务,借机享受增值税退税,更多的企业,则经常通过“虚拟增量”的方式,来骗取更多的退税额。

  “对于增值税,我们一直反对试点,一个中性的税种本不该被当做优惠政策来使用,”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增值税转型没有理由再继续试下去了。”

  

财政部科学研究所贾康表示,增值税转型应尽快推向全国,因为增值税转型实际上是给企业减负,导向上是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
竞争力

  减收压力左右“时间表”

  即便如此,增值税转型的全国推广仍需待机而动。

  消息人士表示,财税系统的上层决策部门仍对减收幅度有所担忧。另外,目前偏热的经济运行态势,也使得客观上能促进投资的增值税转型不能立刻执行。

  对于这两点的担忧,业内专家其实不乏相左的观点。

  由于实施范围严格的限制,东北地区,实际造成减收只有20亿—30亿元,据了解,中部地区目前的减收额大约为70亿—80亿元,相比国内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与增收额,业内专家表示,减收对财政收入的冲击远低于预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曾做过计算,如果参照东北试点在全国推开,并仍限于在八个行业进行增量抵扣,则税收减少约为400亿—500亿元;倘若在全国全行业铺开,并将抵扣范围扩大到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则至少减收700亿元。而财政部门的静态算账结果是减收1500亿元。

  相比财政的连年增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张学诞教授认为增值税转型造成的减收影响会是有限的。

  “只要决策部门的担忧解除,增值税则可以立即按照统一的方案在全国推广。”接近政府的知情人士透露。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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