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液化气企业不得擅自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08:2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张晓鸣)为保证液化气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保证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做好液化气市场供应和价格管理工作。《通知》强调,液化气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液化气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督促所属液化气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增加供应。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液化气生产、进口和调运的协调,确保液化气供应不脱销、不断档。《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液化气销售价格管理,保持价格相对稳定。要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