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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16:56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东京专栏

  文/王东京

  要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两个前提很重要:一是保护私人财产;二是允许财产参与分配。眼下的问题是,政府如何帮低收入者增收?如何让更多的人拥有私产?

  近几天,我接待了好几批来访记者,也有外地媒体打电话来,让我对党的十七大关于“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提法做解读。既然以教书为职业,答疑解惑,责无旁贷。不过,没看到官方的权威解释,也不知别的专家怎样看,这里说说我的看法,算一家之言吧。

  经济学说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银行存款、有价

证券是动产;而房屋、车辆、土地等为不动产。所谓财产性收入,则是指转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以及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比如说,老百姓出租房屋获得的房租,投资股市的获利,存银行、买国债的利息,都是财产性收入。

  显而易见,要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两个前提很重要:一是保护私人财产;二是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不保护私产,人们就不肯积攒财产,没有财产,所谓财产性收入就成了无本之末。当年计划经济时期,一大二公,谈“私”色变,除了有少量私人存款,别无其它,连住房都是国家的,所以那时老百姓多数没有财产性收入。

  有了私产,但若不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也不会有财产性收入。以往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按资(财产)分配就是剥削,受其影响,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把劳动所得看作正当收入,存款利息被认为是鼓励性报酬。除此之外,一切财产性收入都视为非法,自然也就不会鼓励,甚至不被允许。设想一下,假如房屋出租不能收钱,谁会把房子租出去?倘如此,房产充其量只是财富,无增值功能,不是财产。

  今非昔比,中国如今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私产当属题中之义。五年前,党的十六大就强调要完善保护私产的法律制度,随后国家着手制定《物权法》,虽几经周折,《物权法》还是于今年年初出台,自此,私产保护应当说已不成问题。至于财产参与分配,中央早有明文规定,而且十七大又重申,允许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由此看,凭借私产取得收入,有法律保障,且名正言顺。

  中央的思路很明确,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例。固然,要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必须让低收入者增收,唯有如此,人们丰衣足食而有剩余,才有可能去置办财产。眼下的问题是,政府如何帮低收入者增收?如何让更多的人拥有私产?这里的关键是普通劳动者,他们的收入只够养家糊口,没有积累,何来财产可言?尽管国家可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但工资是劳动力价格,最终要由劳动力供求定,政府不好干预过深。而且,当下的情况是,劳动力明显供大于求。在这种情况下,强令企业提高工资,一则有一定难度,另外,对普通劳动者未必是好事。比如,现在雇主每月花1200元可以聘两个清洁工,若人均最低工资提到1200元,雇主很可能就只聘一人,另一人则面临下岗失业的困境。

  提高最低工资的标准是一个办法,但不是根本之策。退一步说,即便最低工资能保城镇居民增收,那么广大农民怎么办?看来,还得从统筹城乡的高度,为更多的人创造增收的机会。

  笔者一贯主张,城镇居民增收,文章一定要做在农村;农民致富,文章却要做在城镇。先说农民,近三十年来,政府扶农惠农,不遗余力。上届政府推行粮改与费改税,本届政府又实行粮食生产直补、免征农业税,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然平心而论,这些年农民收入虽有增加,但却远未致富。现在人均耕地1.4亩,土里刨食,要致富谈何容易?笔者曾多次下乡调研,也听过多方意见,农民致富的根本出路,我认为在规模经营。

  举个例子,河南豫东平原是纯农业区,当地农民说,种地太少只能温饱,每人种20亩地方可致富。按一亩地年净收入500元算,20亩地就可达一万元,种地的农民富了,有了钱可存银行或者投资其他地方。而那些不种地的农民,则可进城务工,不仅可拿到工资,乡下耕地转租还有租金收入。问题是,减少农业人口,必须靠加快城镇化来支撑,所以我认为,农民致富的文章要做在城镇。

  说城镇居民增收的文章要做在农村,有两点理由:一方面,城镇职工工资是企业发的,企业效益好,工资才有望提高;而企业的效益,又取决于市场需求,比如企业生产了产品,若市场没购买力,产品压库,企业当然加不了工资。温总理讲过,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是刺激消费、尤其是农民的消费。不错,农民不富,农村消费不启动,再生产循环受阻,城镇职工也将增收无门。

  另一方面,是从机会成本看,农民增收也会迫使雇主给员工加工资。企业效益好,雇主有能力加薪,不过,有能力加是一回事,但到底加不加,最后要决定于雇主与员工的博弈。前几年,珠三角地区

民工荒,劳工短缺,于是雇主不得不提薪招人。如果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转非的机会成本上升,企业用工成本也必定上升,不然招不进人,企业就得停产。水涨船高,城镇职工的工资肯定也会跟着上涨。

  再说财产性收入。笔者认为,只要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拥有财产性收入则水到渠成。想想看,人们有了余钱,能干什么?除了少数人用来压箱底,多数人会投资,投资就会有收入,哪怕是存银行也有利息。所以让更多的人拥有财产性收入,说到底还是先要让更多的人有更多的劳动收入。当然,保护私产与允许财产参与分配也重要,好在这方面中央已有明确表态,我们要做的,就是按中央精神去落实。

  (本文作者系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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