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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抗癌之王其实只能化瘀益气健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07:47 经济参考报

  本报银川电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药品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警示,四种药品在其广告中宣称是抗癌“权威”药物,其实只有破血消瘀、益气健脾等功效,均超出国家批准的说明书所规定范围,是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傅山牌“化癥回生片”,在广告中宣称:该产品是我国最权威的抗癌药,疗效显著,让肿瘤康复成为可能,从源头上阻止新的癌细胞产生。而经药监部门依法审批的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为消癥化瘀。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溪牌“复方斑蝥胶囊”,在广告中宣称:国家唯一专业抗肿瘤扩散、转移特效药,有三大抗癌特点,且列举了患者原发性肝癌3个月治愈的各类指标数据。而经药监部门依法批准的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为破血消瘀,攻毒蚀疮,用于原发性肝癌及肺癌、直

肠癌、恶性淋巴癌、妇科恶性肿瘤等。

  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特消牌“灰树花胶囊”,在广告中称:该产品能延长各类癌症病人寿命,填补了国内科研空白,是“抗癌之王”。而经药监部门依法批准的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为益气健脾。

  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健立欣牌“消癌平片”,在广告中宣称是2006年最新国标抗癌新药。但经药监部门依法批准的说明书中,功能主治为抗癌,消炎、平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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