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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排污费改由税务部门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08:47 武汉晚报
张毅 滕增贵 戴红兵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毅 滕增贵 记者 戴红兵)昨日,武昌区环保局向所属的6家单位开出排污费征收核定通知,总计征收排污费8万余元,与以往不同的是,这笔钱由税务部门征收,这意味着,武昌区正式启动排污费征收新机制。 1日起,湖北在全国首创排污收费新办法,将过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模式,改为“环保开票、税务征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形成环保、税务、财政联动新机制,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新办法将进一步提高排污费征收效率,营造出“谁污染、谁付费”的氛围。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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