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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再造一个“福建板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2:10 东南快报

  昨日,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节目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谢超雄副主任表示,到2010年底,预计全省新增境内上市公司约50家,从资本市场筹资500亿元以上,包括今年在内,四年时间预计再造一个“福建板块”。

  谢超雄说:“今年新上市的三钢闽光、兴业银行和实现再融资的厦门钨业冠城大通共募集资金170多亿元,剩下3年多时间里,要推动50家左右的新企业上市来募集资金150亿元-200亿元,余下的约150亿元要通过上市公司再融资来实现。”(编者注:原话未提到七匹狼增发的融资数据。)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50多家企业在沪深上市,60多家

福建背景企业在境外上市,共募集资金约600亿元。今年我省递交上市申请材料的有2家;符合上市条件,有可能在今年底前提出上市申请的10家左右。

  为了鼓励一批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上市,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表示对已提出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企业,企业法人注册地政府可对其规范公司治理、改善公司质量有关工作经费给予一次性补助。企业上市过程中进行改制重组,涉及土地使用证、

房产证、车船使用证等过户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的,免收变更、过户交易服务费。

  同时,政府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多渠道融资。在上市前急需发展资金的,省上市办可协助企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寻找战略投资者和引入创业投资企业,筹措发展资金;申请政府预算内的各类技术改造、技术开发与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专项资金,凡符合条件的,各级各有关部门优先予以安排;申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所在地政府可采取“一企一议”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并按有关规定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另外,对列入省、市规划,具有稳定收益的重点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有投资意向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方;企业上市募集资金的70%以上在省内投资的,视同招商引资项目,享受当地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赴境外上市并将募集资金的70%以上在本省投资的,可享受该意见有关的扶持政策。

记者 郑琳 蔡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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