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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财务公司40亿金融债18日发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15:2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王镇江 北京报道 在中国财务公司诞生10周年之际,首支财务公司金融债获准发行。10月15日,中石化财务公司发布公告称,40亿元金融债已经过银监会批准、人民银行核准,将于10月18日到22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该期债券存续期限为3年,期限自2007年10月19日至2010年10月18日。采用3年期固定利率,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对逾期未领的利息不另计息。 该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中国石化集团主业发展和配置中长期资产,改善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弥补扩大内部转账结算所需铺底资金,提高发行人自我发展能力。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原副秘书长杜胜利表示,自1987年中国首家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集团财务公司诞生以来,财务公司在调剂企业集团资金余缺,增强企业集团融资功能和资金使用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推进了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但相对其它金融机构而言,财务公司发展一直比较缓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融资渠道的制约。 上述问题早已为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所重视。早在2005年,银监会就曾明确对此表示支持,并开始酝酿具体的实施办法。今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提出明确的要求。这包括: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盈利预期;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拨备充足;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等。 关于发行额度,《通知》规定:财务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0%,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依此要求,中石化财务公司最高将可发行其净资产71.4亿元的金融债。该公司相关领导透露,本次发行40亿元,是对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尝试,如何利用剩余额度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而定。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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