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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下乡变“送祸下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8:17 武汉晚报
省工商局昨日 曝光不法商贩 葛廉 徐航 马辉 本报讯(通讯员 葛廉 徐航 记者 马辉)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两起“送祸下乡”的案例。 宜都市工商局于今年7月发现,陆城王丽副食批发店,将超期40天的 “火爆鸡筋”等儿童食品送货下乡。该局立即收缴并销毁了过期食品,并对该店罚款3000元。 此前,该局还查获陆城童心副食批发店,将超期近两月的“花心棒”等8个品种,准备装车送货下乡。工商人员当场查获过期食品425袋,并罚款4000元。 为防止将“送货下乡”变成送“祸”下乡,目前,宜都市工商局实行“食品下乡备案制”,“流动送货车登记制”,张贴统一的“农村食品流动送货车”标识,使用统一的“食品送货信誉卡”,出现问题便严惩不贷。 省工商局昨日决定,在全省推行这一经验。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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