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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环保  产品甭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7:28 长江商报

  省商务部称,对部分企业该政策相当于停产通知书

  本报讯(记者 吴晶晶)继“绿色信贷”、“绿色证券”之后,又一项环保重拳———“绿色外贸”正式出台。国家商务部表示,日前该部门和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将视情况中止环保违法违规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等同于强制停产

  记者获悉,今年来,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监管部门先后推出了“绿色信贷”和“绿色

证券”政策。湖北商务部门认为,“绿色外贸”新政对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那些出口大户将是致命一击,效用等同于强制停产。

  “现在,商务部门也加入到环保政策的调控之中,这将给出口企业戴上‘紧箍咒’,推动他们 ‘率先提高环保水平’”。昨日,省商务厅法规处一位负责人表示,事实上,出口企业环保方面作表率是国家的一贯要求,这次“绿色外贸”新政施行是对这个要求落到实处。

  商务部和环保总局发布的《通知》称,“绿色外贸”政策的出台是为有效控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出口,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贸易平衡”。

  记者获悉,根据《通知》要求,商务部将会把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并授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环保部门提供处罚决定书,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

  将重点监管五行业

  “钢铁、石化、电力、建材等几大行业是湖北

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要领域,抓住了这几大行业就抓住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和关键。”

  省商务厅官员表示,针对湖北的实际情况,预计新政的监管将会侧重于冶金、电力、石化、建材、造纸等五个行业的进出口企业,“因为,这五个行业能耗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的八成以上。”

  省环保局监察总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监管的重点将是“四个专项治理”工程,即污染严重的“三小”企业,特别是“小造纸”,并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省商务厅官员还表示,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加大了资源环境压力。另一方面,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这会加剧贸易摩擦,助长贸易顺差的不合理增长,将给中国产品的形象造成损害。因此,从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来看,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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