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大股东分步退出*ST耀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01:2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罗克关)继上月突然被秦皇岛市国资委通知控股股东耀华集团将“战略性”退出后,*ST耀华昨日公告表示,耀华集团转让股份事宜已获河北省国资委同意,详细的股份转让方案也已于上周六出台。相关分析师对记者表示,此举进一步表明*ST耀华已“圈定”明确的重组方。

  据*ST耀华公告,此次股权转让将分两步进行。首先,耀华集团将把持有的291648560股耀华玻璃股份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其次,对耀华玻璃实施资产重组,即受让方向耀华玻璃注入优质资产和耀华集团回购耀华玻璃全部资产。而耀华玻璃集团更是对拟受让方开出了八项资格条件,其中主要包括:意向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应为法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06年末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200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等。

  银河

证券分析师洪亮对记者称:“耀华集团的一系列举措意味着已经有明确的重组方进入,公司此举的意义在于启动程序,并且期望通过市场把手中股份卖个好价钱。”

  另据公告,耀华集团特别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份后须履行耀华集团在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相关承诺;而且一旦被确认为最终受让人,应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以提供信用担保或其它方式,为耀华集团因向工行秦皇岛支行借款8485万元而被质押的145819680股*ST耀华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责任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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