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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警惕欧盟利用新规发起贸易救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杜娟)中欧纺织品出口将实行“双重许可监督制度”的消息出台后,不少中国企业表示可以接受,因为申请出口许可证成本不高,比较容易。但记者昨日获悉,商务部正在酝酿为明年输欧纺织品许可证申领设置新的门槛,“并非所有企业都可申领输欧纺织品许可证。”据悉,新的输欧纺织品管理办法也将在近日公布。

  记者从第一纺织网获悉,这是一项资格准入制度,共有两套方案,第一套提出的进入门槛包括6点内容:企业在华的注册资本必须超过50万元;从事纺织品出口3年以上;输欧配额管理以来,输欧纺织品出口总额超过1万美元;3年内没有知识产权、环保等问题的违规记录;一般纳税人;纺织商会会员企业。

  

纺织品商会将形成自律价格

  第二套方案设立的门槛除却上述6点外,还要求纺织品的出口价格、社会责任等要符合商会自律标准。

  第一纺织网首席分析师马新征认为,上述准入约定尚在市场预期内,只是关于出口价格是否符合商会标准的条件预计难以界定,实际上,商会也并无一套明晰的合理价格标准。他预计,也可能会取一个行业的平均价格,正负一倍范围算作正常区间。

  广东一家大型纺织服装出口企业负责人则表示,第一套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第二套方案中的要求价格、社会责任等是否符合商会自律标准很难界定,目前商会也没有一套明晰的合理价格标准。尽管目前

商务部仍未最终表态,但随着广交会的召开,各界都在期盼商务部早日公布监管细则,以利于与进口商洽谈接单。

  第一纺织网总裁樊敏认为,资格准入制度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优势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准入门槛定低了,将会造成恶性竞争的不良局面,而门槛如果定高了,又有失公平。”因此,应重点支持优势纺服出口企业,鼓励、扶持有特色中小纺服出口企业。此外,樊敏补充说:“双重监察只属于统计、预警系统范畴的东西。若然出现出口量激增,如何应对,采取什么措施,这才是关键。”

  专家提醒注意控制出口量

  此外,商务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资深分析师赵秋艳认为,应该警惕欧盟利用“双重许可监督制”对中国商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她表示,由于该制度只是监控,而不是限制进口量,对欧盟进口商而言,该方法尚可接受。但对于中国纺织服装企业而言,该监控制度可以成为欧盟发起各种贸易救济措施的预警。一旦中欧双方数据显示出口量大增,则应适当减少出口,否则欧盟有可能就此发起

反倾销等贸易救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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