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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300亿物管费首案延期 最早3个月后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0:49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罗添)北京4000多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恐怕都略有失望。昨日记者获悉,北京市首宗追讨物管启动费案件宣判时间延期,最早3个月后宣判。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对记者表示:“我们都在等这个案件的宣判结果,这同样关系到我们自己的追讨行动是否要启动司法程序。”

  这个由健翔园业委会开打的案件之所以引人瞩目,完全是由于它是北京首宗追讨物管启动费的案件。

  物管启动费用,是根据北京市政府1995年第21号令《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居住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交付物业之前,把建安费的2%作为物管费一次性交付给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

  由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实际上的物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物管启动费用最终使用权。因此接受物管费的

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向业主委员会汇报这些钱的去向。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人注意到这一条款,因此也就未得到切实执行。2004年健翔园业委会率先采用本条款向当时的物业公司追讨330万元物管启动费去向,并诉诸法律。

  这个问题在北京市4000多个小区几乎都是真空地带,因此首宗追讨物管启动费案件的原告辩护律师于启波估算追讨问题涉及的资金高达300亿元。

  不过由于6月初海淀法院一审以物管启动费的定性和具体执行尚无明文规定为由,对健翔园小区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驳回。这导致本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备受关注。

  然而北京一中院压后了宣判日期,导致很多希望借首案判决结果东风的小区业主也压后起诉,以静观其变。于启波对记者表示拖后宣判时间大约有100天,因此有可能还会进行庭上答辩,“这对于事关重大的本案应该是负责任的”。

  有分析认为,由于物管启动费用问题涉及面太广,单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成本太高,期望能够多方在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下一揽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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