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国土部澄清拿地分期付款未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0:49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丁蕊)“如果不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商拿地还可以分期付款,但不可以分期拿证。昨天,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有媒体报道的“开发商拿地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付款”这一说法予以澄清。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管理,防止欠缴出让金,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对未缴清出让金而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进行了重新明确,要求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目前,多数

开发商在拿地时都会选择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是有业内专家表示,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的期限在缩短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因为不少开发商希望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以缩短交付进程来证明自己的支付能力强。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