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银行的“娃娃”股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23:35 中国产经新闻

  选题策划/本报记者 邵昌平

  选题执行/本报记者 黄睿

  日前,一则北京银行出现上千名“娃娃”股东的新闻让新上市的北京银行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10月10日,北京银行迅速发布澄清公告,指出“北京银行股东中出现了上千名‘娃娃’股东,这些股东在北京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均未成年,最小的甚至只有1岁”的报道不属实。

  未成年人成为上市股东的合法性,及其规避遗产税等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娃娃”股东虚虚实实

  据某媒体报道,近日,备受瞩目的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城市

商业银行北京银行上市,而在其股东名册中上千名“娃娃”股东悄然在列。据悉,这些股东在北京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时均未成年,最小的甚至只有1岁。

  据该媒体调查,最早引起投资者注意的是北京银行招股书中《非员工自然人股东名册》中排名第一的吴振鹏,持股数为500万股,根据其身份证号码可知他出生于1984年11月;另外排名第十三的郑宇轩,于1997年1月出生,持股量为130万股。北京银行是在1997年和1998年进行股份制改革发行原始股的,以上两位股东当时分别只有十三岁和一岁,但当时他们分别斥资数百万元,成为了北京银行的股东。北京银行现在股价已超过了20元,这两名年轻少年现在已分别拥有北京银行股票市值超过1亿元和约2000万元。北京银行当时实行全员持股,在北京银行的员工股东名册中共有4219人持有北京银行的原始股。其中在列的有近千名员工股东在北京银行股改时还未满18岁,占比超过员工股东人数的20%。

  而北京银行在澄清公告中表明:本行2007年IPO前的股东中未成年自然人股东共有84人。其中信用社股东直接转为北京银行(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股东67人;2004年第四次增资扩股时形成股东15人(其中一人为原信用社股东,包含在以上67人当中,2004增资扩股时增持);接受家庭成员赠与及继承产生的股东3人。

  同时,北京银行在公告中还声明:这些所谓“娃娃”员工股东主要为北京银行近年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其受让股权时均为成年人。

  律师:1岁小孩做股东不违法

  对于未成年人成为股东是否合法,相关专家认为,这并不违反任何法规。“正常情况下,1岁的小孩子去做股东并不违法,但是北京银行的特殊之处在于,有大批少年股东。”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表示。

  博恩凯悟律师事务所的公司法专家王佳认为,虽然这件事可以让人有所联想,但是就目前情况看来,婴儿、未成年人成为股东是没有任何法律障碍的,而未成年人父母代孩子来行使股东权益也是一样可行的。

  2006年重庆市工商管理局曾出台了《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只要监护人同意,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也可成为公司股东。这曾引起专家争论,尽管在法律上不存在问题,但一些专家分析认为,一般来说,父母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进行投资并将其作为股东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规避今后可能开征的

遗产税;二是为了规避因一人投资成立公司而可能招致的无限责任。这两个目的一旦成为现实,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将不可避免。

  有评论分析认为,北京银行成了“北京娃娃银行”,每个“娃娃”股东的背后,都应该站着一位大人。上市公司理应透明,一切的一切,只要弄清楚“娃娃”股东都是谁家的娃娃不就全明白了?爹也好,儿也罢,谁是股东并不重要,关键是他们是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做的股东,他们买股票的钱是否来路正常。希望有关部门出面过问一下这个“娃娃”股东现象,也算是给广大投资者一个明白、还“娃娃”们一个清白吧。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