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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个月违约将被禁止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09:0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工行:对申请人有连续三个月违约归还房贷记录的,将严格限制或禁止贷款

  ■深发展:对第二套住房的界定暂以借款自然人为准,而不包括家庭成员

  ■中信银行:全款购买或已结清贷款的,不纳入(第二套房)考核范围

  继招行、深圳发展银行之后,工行、中信等几家银行也陆续收到了总行关于房贷新政的文件。记者昨日获悉,工行对申请人有连续三个月违约归还房贷记录的,将严格限制或禁止贷款,而深发展对第二套住房的界定将以借款自然人为准,而不包括家庭成员。

  工行四川省分行有关人士称,总行的文件规定,在办理贷款购房业务前,尤其是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客户,首先要通过

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其信用记录,如果借款人在之前有连续三个月违约归还房贷记录的,则将“禁止或严格限制”向该客户贷款。

  同时,工行规定,对于第三套

住房贷款的申请,必须要报省一级分行审批,视情况进一步提高首付和利率。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刘静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总行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监管层的通知,而更多的细则正在加紧拟定之中。据称,该行目前正在进行清理,凡是没有封顶的楼盘,只要是借款人的申请还没有审批通过的,陆续都会退回去。

  深发展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称,对第二套住房的界定,该行目前暂时以借款自然人为准,而不是以家庭成员为准。据介绍,如果第一套房是以丈夫名义贷款购买的,第二套房以妻子名义购买,妻子的这套房不会视为“第二套住房”,并有可能享受到第一套的相关优惠。

  但是,该行对个人客户已结清贷款、再次按揭购房的情况,只要查出来均视为“第二套住房”。据了解,中信银行则是以现有贷款余额为准,“全款购买或已结清贷款的,不纳入考核范围。”本报记者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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