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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出台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法律保障文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根林重庆报道自6月重庆市获批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以来,如何实施成为关注的焦点。 记者日前从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上获悉,重庆市人大即将出台“关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的决定”,为改革实验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汪洋曾表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不可能只有一个方案,全市40个区县应该选择不同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方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必然要改变一些现行的体制机制。这就涉及与现行体制的冲突,解决这些问题则需要有法制的保障,改革离不开法制轨道。”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蔡开文说。 “决定”的草案内容有:将授权重庆市政府就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制定规章或相关规范性文件。还将授权重庆所确定的改革实验示范区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制定相关的文件和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在示范区内先行先试。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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