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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 07:50 天津日报
本报讯 (记者柴宴宾)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以猪肉为代表的主要副食品价格出现明显上涨,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定市场价格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促进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监管,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的措施。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国家调控措施,从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安定群众生活入手,采取10项措施稳定猪肉等主要副食品市场价格。其间广大生产经营者积极组织生产,积极组织货源,很好保障了市场供应,同时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为稳定市场物价、维护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庆佳节临近,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物价部门再次提醒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经营者定价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为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发挥积极作用。在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以合同、协议等方式共同决定商品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蒙骗消费者。 物价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出行、购物、消费时应当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消费前要注意经营者是否公开明示了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标准;在结算时要注意结算的价格是否与标示的价格相符;为避免价格争议时无证可查,在付费后记住索要相关票据凭证。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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