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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粤建行:第二套房房贷首付比例提至四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 14:59 经济参考报
进入中国建设银行网站 第二套住房房贷首付拟提至40%对于17日有消息称,央行拟将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提至四成,同时,商业用房首付比例由目前的四成提高至五成。知情人士表示,上述政策的确正在研究中,不过尚未最终敲定。有关政策考虑还包括进一步提高房贷利率、收紧开发商贷款等等。[详情]动 态 广东:建行第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四成日前建设银行广东分行表示,对于第二套住房的按揭首付,将由现在的三成提高到四成。同时,据记者了解,目前广东地区其他银行的房贷政策暂时还没有调整。 据建行广东省分行相关人士介绍,对购房者买第二套房执行四成的按揭首付,广东建行这一举动并非其单个银行做出的决定,而是总行的统一部署。据了解,目前到该行办理第二套住房按揭的客户,在银行最高只能借到六成的贷款,即首付必须要四成,而之前首付只要三成。[详情] 重庆建行将第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按揭买住房,首付在提高。 20日,建设银行重庆分行人士称,对于按揭第二套住房的人,从即日起实施首付四成政策。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可能跟进。 建行重庆分行人士称,提高第二套住房按揭首付比例,尽管正式公告还没正式对外公布,但是建行在审批房贷时已开始按此操作,凡是按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房屋,必须要首付四成才会发放贷款。[详情] 其他地区动态北京各银行暂持观望态度上海 二套房贷首付提高 上海暂无动静四川 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暂未调整南京 暂时不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 相 关 专 题 南京:公积金买房限贷一次 杨慎不同意“房奴”一说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差距小产权房低价格冲击高风险 南京房价新政[观点PK] 能否抑制楼价 提高首付比例岂能有效抑制楼价中国房价问题的复杂性并不只在于简单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果地方在此问题上不能够有所作为,不管中央政府出台多少政策,如何提高首付,恐怕都将无济于事。在分税制之下,对于地方来说,大力开发房地产市场无疑是一个可以让其大捞政绩、大获油水、也是让其大获其利之举。相比房地产而言,其它的行业恐怕都无此优势。[详情] 提高首付将有效抑制楼价当我们从需求的角度分析时,银行的低首付长期按揭制度放大了中国的住房需求,也带来了大量的投机客,因为低首付按揭制度以小博大,提高了购房人的购买力,自然就从制度上放大了住房需求。因此,提高首付,从需求的角度抑制了购房人的能力,而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首次购房和二手房购买并不受此规定的限制,更是抑制了投机性商品房需求。[详情] 建行报告: 国内商业银行房贷 步入违约高风险期建行研究部日前发布报告指出,虽然当前我国并没有典型的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但我国住房按揭贷款同样有风险,并正逐步步入违约高风险期,以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为鉴,我国要加强房地产贷款管理,加快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健全金融机构内控机制。 近年来,我国个人住房不良贷款数额已呈攀升趋势,而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8年。报告指出,在央行近年来连续多次加息,个人房贷款支付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意味着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在近一个时期内已经逐渐步入违约高风险期。[详情] 主动抬高首付 银行自控房贷风险房贷收紧已成事实。 记者近日从某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得到消息,目前该行已拟定关于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的调整政策——二套房房贷首付将提高到四到五成。此前有消息称,央行将出台房地产调控举措,包括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到四成,以及商业用房首付比例由目前的四成提高至五成,以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看来,商业银行已经先行一步。[详情] 收缩房贷或是政策信号“额度”紧张被认为是建行收紧房贷的一个原因。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个人信贷部总经理冯颖说,各家银行每年贷款的发放会有一个总额限制,这一“额度”取决于银监会制定的各项指标。今年上半年,多数银行放贷过快。央行早前的统计显示,今年前8月的新增贷款已经达到2.54万亿,超过全年2.5万亿的调控目标。她称,一般而言,各家银行全年的信贷增幅还是会基本符合银监会要求,“即使超出也不会太多”。这也就意味着各家银行不得不在下半年严控贷款发放。[详情] 不要夸大银行房贷风险目前,我国个人房贷的不良率不到1%,银行普遍将其视为优质资产,而且,房贷收益远远高于其他贷款品种。同时,由于《巴塞尔协议》规定,完全居住用途的房产作抵押的贷款风险权重为50%,而其他类型的固定资产及不动产作抵押的贷款风险权重为100%。因此,住房贷款相对其他贷款的风险资产总额更小。银行大力推进房贷业务是有其合理性的。[详情][探讨] 何谓“第二套房” “提高房贷”能否不殃及无辜我们目前所面对的,是一个没有将“投资性购房”与“自住性买房”分离的混合型市场,即没有建立相应的分层住房销售与保障体系,这使得中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者一起投身于商品房市场,在拉大需求基数的同时,也造成了任何一套管理政策的出台,都很难真正保证其打击对象的精确度,殃及无辜。[详情]关于第二套住房的判断标准一直是争议的焦点,由于难以界定第二套住房的标准,商业银行实际操作也难以严格执行。从2003年以来的4年间,多家银行都曾因为市场以及银行本身原因,屡次提高投机性房贷、明显的多套房贷首付,只不过在执行过程中,又因为市场原因逐步放松限制。 关于第二套住房界定标准的争议,主要存在三点: 一是当时银行联网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尚未建成,跨行跨地区的借款人贷款难以调查,不过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建成,这已不存在技术障碍。 二是夫妻双方用各自名字购买住房,同一家庭内的子女和父母分别以不同人的名义购买的第二套住房,是否视同为同一人住房贷款。如果不视同,那么执行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意义不大;如果视同,对于那些因为家庭人口增加而确实需要提高居住生活环境质量的家庭来说并不公平。 三是如果借款人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是用自有资金购买,或者贷款但已还清,又或者是单位分配的房屋,这些情况下,如果仍然按第二套住房来执行首付,则令借款人难以接受。因为这部分借款人往往比购买贷款第一套自住用房的借款人甚至收入更高,还款能力更强,对银行来说,贷款也更为安全,对这部分借款人限制贷款并不合情合理。[详情] 本专题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经济参考报及其网站无关,请读者仅作参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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