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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最高赔偿为服务费5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4日 02:0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姚笛)我国快递业第一部《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标准已于近日公布,主要包括服务组织的人员、服务时限单件重量、查询期限和赔偿标准等内容,其中快件最高赔偿为服务费的5倍。

  据了解,在快件丢失情况下,除免服务费外,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即信件类继续按照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2倍进行赔偿;包裹类则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5倍。此外,快件损毁和内件不符也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这个赔偿标准对快递公司来说,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北京小红马快递公司副总经理冯雨晖表示,就小红马来说,如果客户没有对快件进行保值,客户又认为快件很重要,小红马都会根据调查的情况适当地提高补偿标准,一般在500元左右。

  冯雨晖在谈到《快递服务》标准出台时认为,该标准为邮政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冯雨晖表示,只有各方面的条件都准备好,新《邮政法》的出台将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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