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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纳税减负关键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00:5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汪蕊

  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排队拥挤等现象今后有望减少。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税务机关精简办税流程,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

  这是肖捷8月30日被任命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以来,该局采取的系列“优化纳税服务”措施之一。

  国税总局昨天表示,此次“两个减负”的措施主要包括:坚持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对资料齐全的涉税事项,予以“一次性”办结;对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予以即时办结;对不能够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实行全程服务并限时办结。

  

国家税务总局称,近年来已就精简办税程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6年,总局将全国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统一规范、简并为67种。

  上海某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向早报记者表示,自从收到国税总局的《意见》后,立即对各种办税程序予以精简。“比如,以前对于发票票面的变更,办理人需要填写5张以上的表格,需要等待1个月的时间才能拿到,现在只要填写1-2张表格,顺利的话,当天就可拿到所需发票。”

  据他介绍,目前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办税事务的所需时间一律采取下限的方式,“比如,纳税人办理一项事务所需工作日3-5个,我们一律按照3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办理。”

  两个减负

  1.税务机关在依法征税过程中要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

  2.上级税务机关也要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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