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国税总局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黄杨9月17日北京报道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完善核定征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农、林、牧、渔业的应税所得率为3%~10%,制造业的应税所得率为5%~1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应税所得率为4%~15%,交通运输业的应税所得率为7%~15%,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8%~20%,饮食业的应税所得率为8%~25%,娱乐业的应税所得率为15%~30%,其他行业定为10%~30%。

  应税所得率是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或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的一项标准,是应纳税所得额占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的比例。应税所得率,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与销售收入的比率,而所得税负担率就是应纳所得税额与销售收入的比率。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