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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部门:年内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14:51 中广网

  中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 我国原则上今年内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属地方政府权限内的价格调整,必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方可进行。

  中秋、国庆将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措施。今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凡属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权限内的价格,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

  为确保中秋节、国庆节的市场供应,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组织好相关商品的采购和调运,增加节日期间重要商品的市场投放,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适时动用生猪活体储备和冻肉储备,满足群众节日消费的需要。

  通知特别强调价格预警预报,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异常波动和断档脱销,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态蔓延,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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