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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解读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13:3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7日电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粮食局发布了《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规划》的主要内容,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问:《规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首先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下发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去年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意见也明确要求“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划》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粮食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在搞活粮食流通、保证市场供应、调节粮食供求、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粮食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发展有了良好的基础。据有关部门统计,“十五”末期,我国已有城乡集贸(零售)市场8万多个,各类粮食批发市场600余家,粮食批发市场年成交量8000多万吨,成交金额1200多亿元。目前,粮食收购市场取得收购资格的市场主体已近8.2万家,粮食期货交易活跃,已有多个粮油品种在大连和郑州两个商品交易所开展期货交易。 其次是形势的发展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一是粮食市场和价格放开后,市场配置粮食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需要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为前提。二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粮食产销衔接,城镇居民口粮和企业生产用粮供应,需要以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的粮食市场体系为基础。三是国家对粮食流通的管理和宏观调控,需要以功能完善、运作规范的粮食市场体系为载体。四是国内粮食市场与国际粮食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时调控国内粮食市场,需要以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的粮食市场体系为保障。 第三是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各类粮食市场成为配置粮食资源和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各地对粮食市场建设十分重视,积极性很高,但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一些地方出现了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市场布局结构不尽合理、配套设施滞后、功能不够完善、流通效率不够高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全国统一的粮食交易平台和统一开放的大市场还没有完全形成。总体上看,粮食市场体系的发展,还难以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调控的需要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问:《规划》有何意义? 答:《规划》出台的目的,是要建立既能适应国家宏观调控需要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规划》明确了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主要的政策措施,有利于从宏观上引领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的方向,指导粮食收购、零售、批发、期货各类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更充分发挥各类市场在组织粮食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重要作用。 问:《规划》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规划》编制的依据主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关于“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入市交易”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问:今后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规划》中提出了粮食市场建设要把握的四个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导向。政府要按照宏观调控需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对粮食市场建设进行科学规划,通过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市场建设,促进市场建设要按照符合需要、布局合理、发展有序、流通顺畅的原则进行。 二是分类指导,重点扶持。粮食市场体系涵盖了粮食收购、零售、批发和期货等多个环节的市场,以及因经营内容、辐射范围、经营方式等不同形成的多种层次的市场。不同类型的市场由于特点不同、功能互补,需要进行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同时也要根据实际需要,突出重点,给予扶持。 三是积极培育,加强监管。政府要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培育粮食市场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和交易,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市场建设。同时,还要完善各种监管措施,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管,规范交易行为,保证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三方合法权益。 四是立足调整,优化布局。粮食市场建设和发展应主要立足现有资源进行重组整合,提升市场服务功能。特别是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更是要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对现有粮食批发市场要按照经济区域和粮食商品流向进行整合,走出按照省、市、县行政区域逐级建设市场的误区,解决一些市场有场无市的问题。对确需新建项目必须要进行充分论证和科学规划,在《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问: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规划》提出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粮食收购市场和零售市场为基础、批发市场为骨干、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期货市场为先导,商流与物流、传统交易与电子商务、现货与期货有机结合,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制度更健全、运行更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同时,还对粮食收购、零售、批发、期货市场的建设,提出了目标要求。 问:“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是什么? 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有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坚持粮食收购主渠道与多渠道互动,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规范收购秩序;二是健全粮食零售市场网络,加强市场管理;三是完善多层次粮食批发市场体系,调整市场布局和结构;四是发展粮食期货市场,完善和规范粮食期货交易;五是建设粮食市场信息体系,发挥市场信息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引导与促进作用。 为实现“十一五”期间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目标,完成好上述五个方面的任务,《规划》提出了五项主要政策措施:一是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搞好地方粮食市场的规划布局;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粮食市场交易系统、检验检测系统、标准质量系统、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和物流设施的支持,重点支持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的建设;三是大力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增强市场活力;四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并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五是加强粮食市场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粮食市场从业人员素质。 问:怎么理解多层次粮食批发市场体系? 答:粮食批发市场是粮食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是《规划》突出的重点。《规划》分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和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两个方面提出不同发展任务。总体上讲,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要以提升功能和合理布局为重点,形成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成品粮市场为骨干、城镇集贸市场为基础,多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 问:建设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提出了新要求。建设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要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支撑、统一的远程交易网络为平台、规范的运行机制为核心,目的是要构建体系完善、运转高效、成本节约的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载体。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是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交易中心的组建要从适应和服务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需要出发,本着立足现有资源调整、避免重复建设、完善提升功能的原则,综合考虑粮食产量、商品量等粮食资源优势、地理区位特点以及现有粮食批发市场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基础设施、交通条件、辐射范围等因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关于“重点发展粮食及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资料及工业品交易市场”的精神,我们已经组建了一批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从实际效果看,中部地区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都承担了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拍卖销售任务,在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引导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和实现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目标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今后,根据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及具备的条件,逐步扩大交易平台的范围,完善和提升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好地为市场配置资源和国家宏观调控服务。《规划》还特别强调了主产区、主销区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的不同任务和要求。 问:《规划》强调要加快发展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发展建设? 答:近几年各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建设的步伐较快,很多已经成为当地粮食市场供应的重要渠道,城市粮食应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很多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在保证当地市场供应、保障粮食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因此,加快发展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是保障城市居民粮食消费稳定供应的重要举措。 成品粮批发市场的发展建设要抓好三方面:一是要根据当地人口构成和粮食消费需求和结构状况,做好成品粮批发市场的规划布局。二是加强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信息系统和质量检验检测系统建设。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保障粮食安全。 问: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划》? 答: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国家粮食局将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重视粮食市场建设的重要性,把完善粮食市场体系作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作为粮食行业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 二是抓好落实。地方政府对符合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要求的粮食市场要给予重点扶持和优惠政策,粮食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规划》中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三是加强指导。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划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地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国家粮食局将继续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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