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燃油税准备工作完成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 03: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地税司副巡视员曹聪13日参加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我国今后要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 今后将开征燃油税 曹聪表示,按照有关方案的设计,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之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将同时停收。 另外,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日前在天津举行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情况,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目前大量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将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 两个途径缴车船税 对于有网友关于“养路费和车船税是否重复征税”的提问,曹聪介绍说,车船税作为财产税对财产价值具有调节作用,养路费和车船税是在两个领域里的不同的集资方式,目前两者还不具备合并的条件。 曹聪介绍说,车船税缴纳一种可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应该缴纳的车船税。还有一种是自行缴纳。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自己可到税务机关自行缴纳车船税。已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了车船税的纳税人,不需要在购买交强险时再次缴纳车船税。 综合新华社、第一财经日报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