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最低保证金7%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8:4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陈韶旭)上海期货交易所昨天晚上公布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为黄金期货的上市做好了具体准备。黄金期货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
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主要要素包括:交易单位为300克/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克,最小变动价位0.01元/克,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合约交割月份为1-12月,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黄金期货的交割物品级必须符合国标GB/T4134-2003规定,为金含量不低于99.95%的金锭。交易手续费为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上期所还规定,当某黄金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10%;或连续四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12%;或连续五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14%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